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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出台8项激励措施 支持房地产企业经营发展

发布时间:2023-09-18 [ ]

 

   近日,无锡市发布出台《关于支持房地产企业经营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

此次发布的主要激励措施共包括八个方面:(一)土地出让激励政策。对信誉良好、经营稳健的房地产企业,允许在土拍保证金支付上给予更具灵活和宽松的条件。(二)预售资金监管激励政策。参照企业信用办法,对于优质房地产企业所有的新建、在建、在售项目(股权占50%以上),可给予预售监管资金实行差别化监管政策,享受增加拨付节点、降低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使用银行保函替换等额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三)行政审批服务优化政策。对所有房地产企业的各项行政服务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压缩50%以上。(四)办理预售证激励政策。新建项目在申领商品房预销售证时,可按施工进度或投资额进度两种方式进行办理;进一步压缩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办理时间,满足条件的即时即办。(五)“优质优价”备案激励政策。支持房地产企业“优质优价”进行价格备案,给予更高的定价自由度。(六)实施奖励政策。至年底,发展业绩较好(评估总分达到一定值)、排名前列的企业,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七)给予企业信用评定激励。排名前二十的企业当年度新项目公司均可推荐为A级信用等级评定。(八)给予开发融资支持激励。加大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融资支持力度,提供优惠贷款利率,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需求实际,提供更加灵活便利的还款安排。

无锡市近期还将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出台一系列稳市场、促消费的政策,主要涉及限购限售相关调整,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进一步优化成品房核价机制;加大推进高品质住区建设;打通共有产权房和商品房之间的渠道;推进房票购房全面落实;加快人才房建设;推进城中村连片改造等。此外,相关部门和企业还将研究探索打通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跨行交易通道,出台阶段性契税补贴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