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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发布《意见》提出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发布时间:2022-04-19 [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近日发布,《意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明确了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行动纲领。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必将对新形势下深化改革开放,更好利用发挥、巩固增强我国市场资源的巨大优势,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产生重要影响。

第一,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必然要以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基础。只有国内市场高效联通,打通从市场效率提升到劳动生产率提高、居民收入增加、市场主体壮大、供给质量提升、需求优化升级的通道,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互动,才能扩大市场规模容量,发挥市场促进竞争、深化分工的优势,进而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第二,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高标准市场体系应该是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我国市场基础制度、市场设施联通水平、要素资源配置效率、监管现代化水平等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加快建设超大规模的国内统一市场能够实现更高层次的分工协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夯实基础。

第三,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进产业升级的现实需要。通过统一大市场需求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促进创新要素在更大范围内有序流动和合理集聚,支持科技创新及相关产业业态发展,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可将我国超大规模市场资源禀赋优势转变为强大竞争力,推动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牢牢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

  第四,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依托。在立足国内统一大市场、夯实国内大循环的基础上,加快建设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不仅有利于推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联通,促进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形成对全球先进资源要素的强大引力场,还有利于提高国际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在国际竞争和合作中取得新优势。

  第五,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释放市场潜力、激发发展动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以提升供给质量创造更多市场需求,以优化市场环境释放更大消费潜力,以打通堵点拓展广阔流通空间,以公平公正监管营造更透明营商环境,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促进经济循环畅通,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工作原则,一是立足内需,畅通循环。以高质量供给创造和引领需求,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加畅通。二是立破并举,完善制度。从制度建设着眼,明确阶段性目标要求,压茬推进统一市场建设。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三是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统一大市场集聚资源、推动增长、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四是系统协同,稳妥推进。科学把握市场规模、结构、组织、空间、环境和机制建设的步骤与进度,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主要目标,一是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二是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三是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四是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五是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意见从六个方面明确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从立的角度,意见明确要抓好“五统一”。一是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动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二是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以升级流通网络、畅通信息交互、丰富平台功能为抓手,着力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三是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动建立健全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和数据市场、能源市场、生态环境市场。四是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以人民群众关心、市场主体关切的领域为重点,着力完善质量和标准体系。五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以增强监管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为保障,着力提升监管效能。从破的角度,明确要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意见从着力强化反垄断、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等五方面作出明确部署,旨在打破各种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显性、隐性壁垒。

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意见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完善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部门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及时督促检查。加强跟踪分析和协调指导,切实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二是抓好重点任务。围绕六个方面的改革任务,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改革举措尽快落地见效。三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研究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南。对积极推动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突出成效的地区给予激励。动态发布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清单,着力解决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不当市场干预和不当竞争行为问题。四是凝聚各方合力。推动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围绕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宣传引导,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