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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次分配”的内涵与分配参与者的价值取向

发布时间:2021-09-16 [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这是中国迈向未来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战略方向。同时,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这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人民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

何谓“三次分配”“三次分配”最早是由经济学家厉以宁在1994年提出。用最直白的语言概括:一次分配就是工资,由市场主导;二次分配就是社保,由政府主导;三次分配就是公益,由社会道德驱动。“三次分配”首次获得肯定,是在2019年10月的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上。会议明确指出:在我国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时,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鼓励勤劳致富,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在2020年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进一步明确,“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由此可见,“三次分配”体现社会成员的更高精神追求,“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依靠社会力量自愿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方式济困扶弱的行为,是对再分配的有益补充”。

三次分配的内涵与分配参与者的价值取向。“三次分配”并不是指在时序上一定要发生在初次分配、再分配之后,实践中三者是互相交错并行不悖的;如有的志愿劳动与初次分配同时发生,有的捐赠发生在再分配之前而获得税收减免。因此,“三次分配”与”初次分配、再分配”的内涵不同:初次分配是以市场为主导的要素合作博弈,使要素总体贡献最大化;再分配是政府在公平正义等国家价值导向下的强制性干预;而第三次分配是在向善、为公、乐施等社会价值理念的引导下,在法律政策的鼓励和促进下,由既看得见又看不见的“社会之手”所推动的。如果说初次分配是在由市场环境下主导创造资源的“造血”行为;再分配是在心脏的推动下促使血液在主动脉中的循环,给人体各个组织器官带来氧气和营养,降低系统风险;那么第三次分配无疑类似于促进人体健康更加均衡的小血管、毛细血管的微循环行为。初次分配的造血和再分配的血液平衡循环事关人的生命存在,第三次分配的微循环则影响着整个身体的长期持续健康。

三次分配有利于消除我国先富与共富”相割裂的社会现象这次中央财经委会议明确指出,要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抓住重点、精准施策,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为此,倡导“三次分配”是依据我国经济发展势头良好的国情,引导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治国良策。
   根据统计局2019年相关数据,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均2561元。按照等级分组,低收入组和中间偏下收入组共40%家庭户对应的人口为6.1亿人,月均收入不到1000元。在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当下,中国2019年的基尼系数已经冲到0.47。(达到0.5以上就是收入悬殊))针对中国目前收入分配现状,,我国居民收入不应只有市场、生产要素进行“初次分配”、政府加强调节的”再分配”,应当适时引导先富的群体出于自愿,在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赠出去的“三次分配”。在具体进行第三次分配中,凡对于用于公益事业的捐献,应该免税,,让更多的人把自己的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从第三次分配着手,缩小现在的贫富差距,这种行为相对于市场根据要素贡献进行初次分配,相对于政府体现国家意志进行的再分配,“三次分配”是社会主体自主自愿参与的财富流动。其价值取向较之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更关注效率、更有利于促进社会的整体公平正义。仅2019年中国内地接收款物捐赠共计1509.44亿元,同比增长4.88%。这仅相当于当年我国GDP的0.15%;而美国个人、遗产捐赠、基金会和企业向慈善机构捐赠了约4496.4亿美元,占到美国当年GDP的2.1%。我国慈善事业任重道远、我国“三次分配”的拓展空间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