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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新策填补放权监管空间

发布时间:2017-06-01 [ ]

 

    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的《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日前正式发布。去年,我省出台了《关于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省级层面行政审批事项减少506项,精简幅度56.9%,22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此次新发布的《意见》提出,将从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4个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的具体监管。行政监管是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手段。我省将通过加强日常督查,建立科学、规范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同时采取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专项督查、专项审计、专项整治、事后稽查和绩效评价等方式,提高监管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强化信用监管,是深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我省正在建立包括金融、工商登记、税费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统计等所有信用信息类别、覆盖全部信用主体的统一信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健全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制定市场主体失信行为等级划分标准,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构建联合惩戒的基础。将继续完善社会监督体制,促进社会共管共治。我省正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渠道与方式,建立公众举报受理网上平台,畅通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开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鼓励社会公众反映企业在产品和服务质量、违法经营等方面的问题。还将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依法为举报人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