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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强调认识“新常态”要克服三种倾向

发布时间:2017-06-01 [ ]

 “新常态”一词,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首次提出后,其概念和内涵不断丰富完善,特别强调“认识新常态要注意克服几种倾向”,切中要害地指明当前存在的一些认识误区。“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世而制。”习近平总书记曾从多个角度阐述中国经济新常态。20145月,习近平在河南考察时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201411月,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上的演讲指出“新常态”3个特点: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201512月,习近平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这是我们综合分析世界经济长周期和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及其相互作用作出的重大判断。在省部级领导干部研讨班上,习近平则针对现实的认识误区,明确提出要准确把握内涵,注意克服几种倾向。其一,新常态不是一个事件,不要用好或坏来判断。其二,新常态不是一个筐子,不要什么都往里面装。其三,新常态不是一个避风港,不要把不好做或难做好的工作都归结于新常态,似乎推给新常态就有不去解决的理由了。关于如何克服认识新常态的三个“倾向”习近平指出,有人问,新常态是一个好状态还是一个坏状态?这种问法是不科学的。新常态是一个客观状态,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今天这个阶段必然会出现的一种状态,是一种内在必然性,并没有好坏之分,我们要因势而谋、因势而动、因势而进。习近平强调,新常态主要表现在经济领域,不要滥用新常态概念,搞出一大堆“新常态”,什么文化新常态、旅游新常态、城市管理新常态等,甚至把一些不好的现象都归入新常态。新常态不是不干事,不是不要发展,不是不要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而是要更好发挥主观能动性、更有创造精神地推动发展。这个道理,我讲过多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