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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十三五”期间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发布时间:2017-06-01 [ ]

    近日,我市公布全市共334家单位列入“十三五”期间无锡市重点用能单位,其中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电力按当量值折标)及以上的工业企业160家,年综合能耗5000吨至1万吨标准煤以下的工业企业138家,年综合能耗5000吨及以上或年耗电量1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非工业单位36家。要求各重点用能单位加强企业节能管理,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实行属地分级管理,各市(县)、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及以上企业纳入本地区重点用能单位名单,按照国家、省和市节能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节能管理,确保“十三五”节能目标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