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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检察机关多项举措保障自贸区建设  

发布时间:2017-06-01 [ ]

 

    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日前出台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18条意见,发挥检察职能,为自贸区建设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同时,该院与公安机关签约,明确了涉自贸区案件的管辖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 自贸区成立以后,上海市检察院和浦东检察院密切关注自贸区建设,坚持把主动服务自贸区作为第一要务,市检察院迅速成立了“上海市检察院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上海市检察院派驻自贸区检察室于11月5日正式挂牌,全面履行办案、法律监督、职务犯罪及金融、航运、商贸等领域犯罪预防、参与有关法律调整制定和提供相关检察意见等7项职能,努力使每一项措施都成为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助推剂。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自贸试验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是“18条意见”的一大亮点。意见提到,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和推进市场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建设,积极推进区内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紧密衔接,加强与公安、法院和行政监管执法部门的线索衔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要将行贿档案查询有效纳入区内信用体系,丰富自贸试验区信用体系内涵和功能。  在自贸区新政中,“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模式引人注目,为确保这一创新监管服务模式运行,浦东检察院始终走在前沿“一线”积极而为。自贸区检察室赴海关调研如何坚持预防在先、预防为主,排摸隐患风险,加强警示教育,把控监管的源头等问题,建立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开展宣传版面的巡展和作党风廉政法制报告等。  金融改革是自贸区建设的重点、难点,也是亮点,为自贸区的金融改革保驾护航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为此,检察室密集走访中国银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外汇管理局等金融监管部门,建立沟通联系工作平台,相互通报新情况、新问题,就金融制度创新及相关的实施政策、细则和金融法制、政策的信息交互、金融违法犯罪案件协作处理、金融风险防范、金融创新法制配套等方面问题达成了协作意向。  为与自贸区建设所需的“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相匹配,自贸区检察室目前配备了8名具有国际商贸、国际法专业知识的检察官。据了解,检察室未来将根据案件情况增派人员,加强办案力量,实行“检察官独立办案负责制”,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