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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将比全国提前5年小康 2020年实现现代化 “一核六带”扩充为“一核九带”

发布时间:2017-06-01 [ ]

 

          2008年9月,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而《规划》正是对《指导意见》的落实和深化。与《指导意见》相比,《规划》再次重申长三角是“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但在原先“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前加上“现代服务业”,表述为“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这表明了国家对长三角地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高度重视。《规划》明确长三角地区的发展目标:2015年,长三角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2万元(长三角“15 1”城市群核心区为10万元),服务业比重达48%(核心区50%),城镇化水平达67%(核心区70%左右),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5%(核心区3%)。2020年,长三角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要达到11万元(核心区13万元),服务业比重达到53%(核心区55%),城镇化水平达72%(核心区75%左右)。对长三角的区域发展空间布局,《规划》中有新亮点:从初稿时的“一核六带”扩充为“一核九带”。它首次明确提出:“形成以上海为核心,沿沪宁和沪杭甬线、沿江、沿海、沿宁湖杭线、沿湖、沿东陇海线、沿运河、沿温丽金衢线为发展带的‘一核九带’空间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一体两翼”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服务业在长三角产业发展与布局中被赋予了“优先发展”的地位。《规划》明确提出:“上海重点发展金融、航运等服务业,成为服务全国、面向国际的现代服务业中心。”作为现代服务业中心,上海要努力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依托区域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健全金融市场体系。《规划》首次提出长三角南北翼现代服务业中心的概念。北翼的现代服务业中心是南京,“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科技、文化旅游等”,而杭州“重点发展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电子商务等”,成为南翼的中心。长三角要以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创新为突破口,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率先在全国建成创新型区域。重点围绕船舶、冶金、石化、风电、太阳能光伏、软件等产业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产业技术研究机构;加强区域创新合作机制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进科技资质互认,到2015年,规划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300个左右,创业投融资规模突破1000亿元。 自筹资金设立区域发展促进基金:长三角还将进一步发挥上海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示范作用,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包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实行审批管理“零收费”制度。继续开展重大改革试验,自筹资金设立区域发展促进基金,主要用于跨省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以及产业升级、科技研发等。探索上海服务长三角地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的有效途径,实施股权投资基金先行先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