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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通信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发布

发布时间:2017-06-01 [ ]

 

        工信部近日发布了《长三角地区通信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规划提出,到“十二五”期末,长三角地区电信业务年收入超过2800亿元,年均增长7.4%,其中基础电信企业电信业务年收入超过2200亿元,年均增长5.1%。“十二五”期间,通信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到2650亿元。 规划明确了长三角地区通信发展“十二五”的主要任务,即推进信息网络演进升级,增强基础设施综合实力;培育信息服务新兴业态,拓展行业发展空间;加快通信业转型升级,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践行通信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加强通信协同与区域合作,促进一体化发展;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和应急能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规划提出将支持新兴业态发展、完善产业价值链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体如下: 支持新兴业态发展。积极引导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重点产品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开展应用,鼓励电信企业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业务、创造新模式,支持电信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扶持力度,通过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新兴领域,推动设立发展专项资金。 完善产业价值链。推动形成大企业带动,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发展模式。对云计算、物联网等创新型产业,打破原有地域划分发展模式,探索打造长三角地区完整产业链。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外部融资环境进一步优化,加快发展金融服务平台,为中小增值电信企业融资提供支持服务。支持长三角地区创新型、特色化中小增值电信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范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领域。 据了解,规划所指长三角地区,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以下简称“两省一市”),区域面积21.07万平方公里,人口总数占全国的11.7%。规划以上海市和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浙江省的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16个城市为核心区,统筹两省一市通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