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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成为浙江第三个松绑房产“限购”政策的城市

发布时间:2017-06-01 [ ]

 

    据悉,从7月31日起,购买宁波市各县(市)以及鄞州、北仑、镇海、高新区住房(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再需要提供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证明;购买海曙,江东,江北中心城区套型在90平方米及以上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证明;购买海曙、江东、江北中心城区二手住房的不再需要提供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证明。 今年以来,宁波市区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成交量处于正常的波动区间,房屋库存量继续攀升,供大于求成为基本特征,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采取“以价换量”的市场营销策略。随着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巨大变化,目前市场以刚需和改善性购房为主,包括宁波在内的国内各大城市原有行政性调控手段正逐步退出市场。  截止7月底,市区可售商品住房48643套、660万㎡,可售面积较年初增加31%。按照商品住房可售量与2013年月均成交量比较计算消化周期,市区商品住房平均消化周期超过2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