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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多市已试水户籍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7-06-01 [ ]

 

    此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对于“户口迁移政策” 明确区分了“建制镇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大城市”、“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城区人口5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 等落户条件和标准,进行差别化对待。  山东省济南和青岛城区人口都已经突破了300万,其中济南2012年主城区户籍总人口是349.2万,而青岛2013年城区人口为481.4万人,因此其符合《意见》中 “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根据《意见》要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  其实早在2011年,山东省就要求济南和青岛进一步降低外来人口落户条件。此后,济南和青岛多次释放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信号,但是尚未有具体政策的出台。《济南市城镇化发展纲要(2014-2020年)》中明确推出,将进一步降低市区购房落户门槛。自2012年以来,日照、淄博、烟台、滨州、聊城、菏泽、潍坊、济宁曲阜等多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中添加了租房落户的宽松条件,但是对于实际租住时间有不同的要求。  在实践中,济南市商河县于2012年11月试水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将落户县城区的门槛降到最低,其中 “从县外迁入我县人员,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申请迁移入户” 。居民转户后可依法保留 “农村六项权益” ,享有 “城市六项待遇” 。  除了土地权益之外,计划生育政策也是进城落户农民关注的问题。记者发现多个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中对此都有特别的安排,保留了一定的过渡期。同样以潍坊为例,落户城镇的农村人口5年内可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生育政策。  进城落户农民多数渴求城市教育、医疗等资源,而《意见》中要求 “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恰恰就是解决此类需求。商河县推进的户籍制度改革中将其称为享有同等“城市六项待遇”:养老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就业保障、住房保障和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