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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优待老人36条举措

发布时间:2017-06-01 [ ]

 

    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先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提供1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据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办等24部门(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老年人优待工作意见》,明确在医、食、住、用、行、娱等方面,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经济补贴、优先优惠和便利服务的36条具体措施。   2015年,江西省将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全面建立健全老年人优待政策,社会敬老氛围更加浓厚,各项优待规定得到有效落实。2020年,实现优待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优待项目进一步拓展,优待水平进一步提升,老年人过上更加幸福的小康生活。据介绍,优待对象为我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各地可因地制宜,在《意见》基础上合理确定优待对象和优待标准,率先在卫生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文体休闲等方面实施优待,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逐步拓展优待内容和范围。常住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享受同等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