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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住用商”行业 房屋面积不做限制

发布时间:2017-06-01 [ ]

 

  近日,市政府举行2016年第五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宣布,作为此次全市推出的四大新政之一,由市政府制定的《无锡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细则》启动实施。今后,全市“住用商”行业不仅进一步放宽,而且房屋使用面积等将不做任何限制。《细则》进一步放宽了允许“住用商”的行业,包括数据处理、动漫游戏开发、文化创意、工业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技术、翻译服务、电子商务,以及无实体店铺的网络交易服务、股权投资、咨询策划、商务秘书、咨询代理等无污染、无安全隐患的行业。市工商局负责人介绍,锡城自前年就率先允许9个行业住改商,如今再引入4个行业,总计13个行业的经营场所。目前,锡城已有约650家企业经营房屋的性质为住宅,想要住用商的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要求与房屋业主沟通,“全市对住用商的房屋面积等不做任何规定和限制。” 此外,《细则》对“住用商”引入了首次登记经营期限不超过2年的限制。市场主体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的,仅需提交房屋产权证,没有产权证的,由申请人提交自有房屋的相关说明材料;市场主体租用他人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仅需提交房屋租赁协议,无需提交房屋所有人的产权证明;租用军队房屋的,应提交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协议,无需提交军队房屋租赁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