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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关键是解决好“分蛋糕”问题

发布时间:2017-06-01 [ ]

 

   经过多方的讨论,个税改革方案今年内有望出台,目前财政部已经组织了多名专家进行讨论,并成立了个税改革专家组,人员包括经济、法律、征管、税制等方面的人士,主要内容是对个人所得税的税基、税率,以及综合征收范围、征管技术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研究,为年内出台方案做准备。  种种迹象表明,个税改革已箭在弦上。为此,有关部门不仅拿出了时间表:2015年内出台个税改革方案,2017年个税将立法;同时,也绘出了路线图:个税改革的最终方向是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根本原则是把个人所有收入综合计算,然后根据相应的税率,考虑抵扣额。不可否认,过去,税务部门在征管个税时,存在一定的“懒政”行为,主要围绕工薪收入征管,其他所得收入征管不利。特别是,劳动所得偏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导致中低收入群体对个税改革的诉求愈加强烈。  个税征收问题,说到底还是一个“分蛋糕”的问题,即社会财富如何通过两次分配过程,达到公平和效率的最佳切合点。事实上,公平和效率是内在统一的,唯有公平的分配才能达到有效率的经济。问题是,在低廉劳动成本依赖已成惯性的现实中,要找到这个切合点,尚须在个税调节上有所作为。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减税为薪”,即通过个税调整,政府进一步让利于民、藏富于民,政府和工薪族分好“利益蛋糕”,政府得小头,工薪族得大头。  可见,与其单一地提高个税起征点,不如实行综合所得税政策。因此,个税改革必须回归调节分配不公的本位。换言之,个税调整,还需在工薪收入之外发力。目前收入分配天平失衡的表现,一是行业性不公,垄断行业收入过高;二是身份性不公,官员等掌握特权者“灰色收入”过高。  特别是,随着诸如资本、技术、管理等收入占比份额在加大,也在不断拉开收入差距。这就要求,个税调整要围绕调节收入分配不公,加大工薪之外其他收入的征收力度。让高收入者通过个税回馈社会,是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提高公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