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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涉企和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清单公布

发布时间:2017-06-01 [ ]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在前期对涉企经营服务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依据《中央定价目录》印发通知,公布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中央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中央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列入目录清单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主要包括:部分机场服务收费、民航飞行校验服务收费、民航空管服务收费、渔港收费、部分港口服务收费、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和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等6项;列入目录清单的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主要包括:船舶进出港靠离泊服务收费、港口设施保安费、货物港务费等3项。  据介绍,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中央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和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项目,自动纳入目录清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自动退出目录清单;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修订收费文件的,按照修订后的文件执行。 该负责人表示,凡未纳入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中央和地方收费目录清单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和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