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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让民企“走出去”与国企享受同等待遇

发布时间:2017-06-01 [ ]

 

    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应邀出席开幕会并作报告。报告结束后,李克强主动要求增加自由互动环节,回答了委员们的提问。李克强说“全国政协委员中有很多专业人才。在座各位人才荟萃,大家参政议政有很多高见。我这次来也是向你们‘问计问策’,希望大家向‘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提出建议。”全国政协常委、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主席田震率先按下话筒按钮,提出第一个问题:“民营企业‘走出去’成本比较高,十三五期间会不会出台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的政策?”李克强总理回应道,我们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因为民企“走出去”有更强的灵活性。“我们说,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同时,也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因此,对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走出去’,必须制定公平统一的政策。”李总理说,下一步要把推动国有企业“走出去”的优惠政策向民营企业延伸,让民企和国企享受同样的政策支持。“无论国企、民企,都是我们的民族企业,只要能带动中国装备‘走出去’,就必须平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