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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获批

发布时间:2017-06-01 [ ]

 

 

    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无锡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省政府下发《关于调整无锡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同意撤销无锡市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设立无锡市梁溪区,以原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的行政区域为梁溪区的行政区域,梁溪区人民政府驻崇安寺街道解放南路688号;设立无锡市新吴区,将无锡市锡山区的鸿山街道和滨湖区的江溪、旺庄、硕放、梅村、新安街道划归新吴区管辖,以鸿山、江溪、旺庄、硕放、梅村、新安6个街道的行政区域为新吴区的行政区域,新吴区人民政府驻新安街道和风路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