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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出台《加强无证无照经营治理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7-06-01 [ ]

    无锡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加强无证无照经营治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市政府成
立无证无照经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一领导,定期不定期协调无证无
照治理工作。《意见》对各部门职责做了明确划分,在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查处上,
《意见》明确,工商行政部门重点查处无需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书)或已领取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书)而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的经营行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卫生许可 证已被吊销、撤消或过期失效而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的行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在城市道路、公场所无固定经营场所从事无照经营的行为。《意见》要求各 级各有关部门应坚持“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的工作方针,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
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要予以严惩。《意见》要求,对无证无照经营治理工
作实行责任追究制,监察部门要开展效能监察,不查处或不按照规定职责和程序查处无证无
照经营行为的,要追究当事人直至单位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