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指南 » 正文

我国出台首个关于开发区建设功能定位的指导性文件

发布时间:2017-05-31 [ ]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新形势下做好开发区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这也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各类开发区的总体指导文件,对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做出明确要求。根据《意见》,开发区的功能定位有三点:一是开发区要坚持以产业发展为主,成为本地区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成为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二是开发区要科学规划功能布局,突出生产功能,统筹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城市功能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三是开发区要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首要任务,着力为企业投资经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配套完备的设施、共享便捷的资源,着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关于不同类型开发区的发展方向,《意见》明确提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国家级开发区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工贸易等产业特色,主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园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园区品牌。数量众多的省级开发区是我国开发区整体发展能否上台阶、上水平的关键和基础。对此,《意见》提出,省级开发区要依托区域资源优势,推动产业要素集聚,提升营商环境国际化水平,向主导产业明确、延伸产业链条、综合配套完备的方向发展,成为区域经济增长极,带动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此外,《意见》还提出,推进东部地区现有开发区转型升级,支持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进一步完善开发区软硬件环境,鼓励跨区域合作共建开发区。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建设一批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